1 前言 在污水相關設施的工(gong)作中,凡是涉及到生物物質(biologische Arbeitsstoff)的場合,均應執行《生物物質規定》(BioStoffV)和關于生物物質技術規定《在污水相關設施工作中涉及生物物質環境的安全和健康》(TRBA220)。 BioStoffV第7章對接(jie)觸生物(wu)(wu)物(wu)(wu)質(zhi)相關工(gong)作中的(de)風(feng)險進行(xing)了分類和說明,指(zhi)導設施運營單位在(zai)開展工(gong)作前(qian)對風(feng)險進行(xing)評(ping)估(gu)。為(wei)了能夠準確評(ping)估(gu)生物(wu)(wu)性危害狀況,并(bing)制(zhi)定出切實有效的(de)對策措施,要求在(zai)從(cong)事(shi)與生物(wu)(wu)物(wu)(wu)質(zhi)接(jie)觸的(de)工(gong)作前(qian)就應(ying)獲得足夠的(de)信(xin)息。 新冠病毒SARS-CoV-2是人與人的傳播,重要傳染途徑是飛沫。直接通過呼吸經粘膜而感染,或者間接通過手觸摸嘴、鼻粘膜、眼結膜而被感染。 新冠病毒SARS-CoV-2是否會“糞口”傳播,至今尚未得到證實。德國勞動保護與勞動醫學研究院(BAuA)有如下公開的說明: “以(yi)目(mu)前的(de)認知水(shui)平來看,通過(guo)污(wu)水(shui)傳(chuan)播(bo)新冠(guan)病毒是難以(yi)想(xiang)象的(de)。到目(mu)前為止,新冠(guan)病毒在(zai)德(de)國有(you)限的(de)傳(chuan)播(bo)狀態對(dui)從事污(wu)水(shui)設施工作的(de)職(zhi)工是沒(mei)有(you)影響的(de)。” 2TRBA220規(gui)定的防護措(cuo)施順序 設施(shi)性和技術性防護措施(shi); 組織性防護(hu)措施; 衛生防護(hu)措施; 個人裝備防(fang)護(hu)措施。 3組織性防護措施 在以上(shang)措施(shi)(shi)中,組織性防護措施(shi)(shi)涉及到設施(shi)(shi)運行(xing)和其(qi)他常規工作。因此,應制(zhi)定(ding)多(duo)重的運行(xing)措施(shi)(shi)計(ji)劃,如: 1)制定在(zai)新冠病毒/肺(fei)炎SARS-CoV-2/COVID-19非具體(ti)危(wei)險(xian)形勢下,污(wu)水運行設施所影響(xiang)區域(yu)的對策措施。 2)按照TRBA220,為(wei)員(yuan)工(gong)制定一般性和(he)針對污水(shui)設施運行的專(zhuan)門防護性規(gui)定,并組織(zhi)信息發布(bu)活(huo)動(dong)。 3)在保證(zheng)污水設(she)施正常運(yun)行的條件下,制(zhi)定崗位采用最少值守人(ren)員的工(gong)(gong)作預案:其應是具(ju)有操作性的,并得到多方支持(chi)的應急預案(涉(she)及主要(yao)工(gong)(gong)作任(ren)務(wu)、勞動(dong)安全、工(gong)(gong)作準備、行政管理部門、采購、倉(cang)儲、洗(xi)衣房……)。 4)人(ren)員被隔離情況下的(de)減員對策(ce),比如:通過(guo)時間(jian)、空間(jian)上的(de)人(ren)員分配方案(an),或(huo)者(zhe)與其他污水設施(shi)運行企業(ye)的(de)人(ren)員合作協議等。 5)如果德國勞動(dong)保(bao)護(hu)與勞動(dong)醫學研究(jiu)院BAuA明(ming)確污(wu)水可能(neng)傳(chuan)播(bo)新冠病(bing)毒(du)SARS-CoV-2,則應采取的進一步措施包括: 分析(xi)確定(ding)特別的(de)感染途徑,在污水(shui)和合流(liu)污水(shui)系統中要特別防范氣溶膠; 額(e)外的人員防護裝備需求(qiu)和儲備量分析; 特別是(shi)在感染風(feng)險導致(zhi)減員情況下,要有保證污(wu)水設(she)施(shi)具有運行能力的安全(quan)措施(shi),可借鑒“消防策略”中的工作對策。 4日常衛生(sheng)措施和防止(zhi)人(ren)員感染的措施 涉及皮(pi)膚清(qing)潔、防護(hu)(hu)和(he)護(hu)(hu)理用(yong)品、消毒用(yong)品、一次(ci)性洗(xi)手(shou)用(yong)品和(he)皮(pi)膚防護(hu)(hu)計劃等(deng)。 結束生物物質接觸環(huan)境下(xia)的(de)工作(zuo)(zuo)后(hou),在(zai)飲食(shi)、吸(xi)煙(yan)之前和(he)使用衛生間(jian)后(hou)必(bi)須洗手(shou)。在(zai)污水管網(wang)內的(de)工作(zuo)(zuo)期間(jian),原則上禁止(zhi)飲食(shi)和(he)吸(xi)煙(yan)。 食品只(zhi)允許放在指定的柜子(zi),或者(zhe)冰箱內,這類(lei)存儲(chu)空間必須定期清潔。 臟污的(de)工具、器具必須(xu)在使(shi)用(yong)后立即進行清潔。 車廂必(bi)須(xu)在日常工(gong)作期間每(mei)天(tian)進行清(qing)潔。 用于手清(qing)(qing)潔的(de)(de)車載(zai)水(shui)箱用空后(hou),必須(xu)每天清(qing)(qing)空后(hou)再補充凈(jing)水(shui)。在有生物物質(zhi)的(de)(de)環境下(xia)工作完成后(hou),車載(zai)清(qing)(qing)洗設(she)備必須(xu)及時就地(di)清(qing)(qing)洗干凈(jing)。 只要公共場所有員工(gong)使用,每一個員工(gong)都有義務做到:不允許穿著被污(wu)染(ran)的衣(yi)物進入(ru)。 應配置(zhi)烘干裝置(zhi),及時烘干在工(gong)作中被弄濕的(de)工(gong)作服及防護服。 應配備用于臟(zang)鞋和可清(qing)洗的防(fang)護服的清(qing)潔裝置(比如:鞋底(di)清(qing)潔墊(dian)、清(qing)潔格柵墊(dian)、工作靴和防(fang)護服清(qing)洗裝置)。 個(ge)人工作服和上下班(ban)穿(chuan)著的衣(yi)物,必須放(fang)置在更衣(yi)室中(zhong)用黑、白顏色分別(bie)標示(shi)的不同柜子中(zhong)。 禁止(zhi)攜(xie)帶使(shi)用過的工作服進入私人(ren)區域。 個人(ren)防護:員工應在工作期間和每(mei)日工作結束后,進行必要的身體清潔(jie);應配備淋浴、清洗設施和浴液、消毒液和皮膚護理用品等。 運(yun)營單(dan)位(wei)可以(yi)自行清洗(xi)工(gong)作服,也(ye)可以(yi)委(wei)托專業公(gong)司進行;無(wu)論哪種方式,所(suo)(suo)有清洗(xi)操作人(ren)員必(bi)須(xu)知(zhi)曉存在感染風險(xian)。運(yun)營單(dan)位(wei)內部的(de)(de)洗(xi)衣(yi)設(she)備,僅允許用于清洗(xi)被(bei)懷疑(yi)沾染病毒的(de)(de)衣(yi)物(wu)。所(suo)(suo)有被(bei)清洗(xi)的(de)(de)衣(yi)物(wu)均被(bei)視為具有感染風險(xian)。 5個人防護裝(zhuang)備 工作場所的感染風險必須盡(jin)可能先通過設施(shi)(shi)(shi)措施(shi)(shi)(shi)、組織(zhi)措施(shi)(shi)(shi)和(he)衛生措施(shi)(shi)(shi)消除(chu),僅依靠員工個人的防護是不可取的。 按(an)照BioStoffV第11章之規定,運營單位有義務向員工提供適合的防護裝備,并負責維護和清潔。所準備的個人防護裝備使用和選擇取決于工作類型和風險評估。 5.1 防護服 (1)防護服必須具備如下功能: 可以直接隔離污水(shui),避免其(qi)與皮膚接觸,以防止(zhi)在有生物(wu)物(wu)質環境下危害(hai)人體,或者傳播有害(hai)影響; 可以有效防潮(chao)、隔濕(shi)。 (2)適宜的防護服樣式包括:連體服、背心夾克、帶前襟工裝褲等形式,其均應滿足德國(歐盟)工業標準DIN EN 510 《用于具有被卷入運動部件風險場合的防護服的規定》。 (3)很多情況下,橡膠防護服是經常被用到的(如減少污水飛濺帶來的影響)。 (4)在有氣溶膠的環境中,如人工進行排水管道高壓清洗時,應穿著防水的防護服,其應至少滿足德國(歐盟)工業標準DIN EN 14605 中第4類防護服的標準。 5.2 防護手(shou)套 根據工作過程(cheng)中的機械、化(hua)學、生物風險負荷情況,選擇確定是否佩戴防護手套(tao)。 (1)用于防護機械風險的手套應滿足德國(歐盟)工業標準DIN EN 388《機械風險防護手套規定》。 (2)直接與污水、污泥接觸的工作環境,應佩戴防水手套,其應滿足德國(歐盟)工業標準DIN EN 374 第1-5部分《化學和微生物防護手套規定》。 (3)在潮濕工作環境不能使用皮革、合成織物材料的手套和一次性醫用手套,推薦使用異丁烯橡膠,或者丁腈橡膠手套。 (4)應當給員工配備足量替換手套,以備污染和沾水的手套在清洗和干燥時替換使用。 (5)推薦在日常工作中,每日更換手套。 5.3 防(fang)護鞋 在有生物物質接(jie)觸的環境(jing)下,必須穿著具備良好(hao)透水性(xing)和吸水性(xing)的防護鞋。防護鞋應滿足德國(歐盟)工業標準(zhun)DIN EN 344《用于安全、防護和職業場合防護鞋的要求及檢驗方法》。在許多情況下,防護靴是必要的。 5.4 防護(hu)眼鏡 為(wei)防止(zhi)污水飛(fei)沫和氣溶膠的影響,應佩戴防護眼鏡,或者防護面罩。 (1)在污水飛濺的工作環境下,所佩戴的防護眼鏡應是帶框架的,且能貼合面部,盡量適用于絕大多數佩戴者。 (2)防護眼鏡應滿足德國(歐盟)工業標準DIN EN 166《個人防護眼鏡的要求》。 5.5 呼吸面罩 在有生物(wu)物(wu)質的場合,且技術和組織措施(shi)不能(neng)夠防止呼入飛(fei)沫和氣溶膠風(feng)險的情況下(xia),如特(te)別(bie)是(shi)在用噴(pen)射液態(tai)物(wu)質進行清潔工作(zuo)時(shi),應該佩戴(dai)呼吸(xi)面(mian)罩(zhao)(zhao)。這類護具至少是(shi)有顆(ke)粒(li)過濾和呼氣閥的口罩(zhao)(zhao)(FFP3),其應滿足德國(歐盟)工業標準DIN EN 149。應注意的是,尚未有定論,FFP3防護口罩是否可以重復使用。 在流行病期間,FFP型的防護口罩有可能沒有足夠的數量供應。一種應對措施就是,重復使用已用過的防護口罩,但是其必須滿足如下條件,且最長使用時間為一個工作班次。 (1)在佩戴口罩前和摘除口罩后,手必須消毒,避免口罩內側被污染。 (2)防護口罩在使用后,應在開敞的環境中烘干(不允許在密閉的空間內)。 (3)防護口罩使用者必須是唯一性的(佩戴過的防護口罩,不允許給他人使用)。 防護(hu)口罩FFP的有效性驗證: 對于帶呼(hu)氣閥的過濾(lv)型(xing)防護口(kou)罩(zhao),先關(guan)閉呼(hu)氣閥,壓(ya)緊口(kou)罩(zhao)邊緣,呼(hu)氣時(shi)可以(yi)感(gan)到防護口(kou)罩(zhao)明顯的壓(ya)力。如果呼(hu)氣閥不能(neng)夠關(guan)閉,則不能(neng)夠用此方法檢驗(yan)。 對于無呼(hu)氣閥的過濾(lv)型防(fang)護口罩(zhao),用雙手壓(ya)緊防(fang)護口罩(zhao)邊緣(yuan),深呼(hu)氣,并屏住(zhu)呼(hu)吸,防(fang)護口罩(zhao)應是負(fu)壓(ya)狀態。 ?? |